蒙水学堂 Mong-shui
 蒙水学堂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蒙水学堂 > 政策法规 >
人民日报:重大水利工程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发布日期:2016/03/09   
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重大水利工程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解读人: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 汪安南 采访人:本报记者 赵永平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31日02 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

  除特殊规定外一律开放,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据介绍,目前水利投资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程度较低,不足水利总投资的20%。

  此次《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社会资本,包括各类国企、民企、外商、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原则上要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但综合水利枢纽、大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需按规定由中方控股。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政府投资、财政补贴、价格机制共同发力

  许多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盈利能力弱,如何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意见》重点从政府投资引导、财政补贴、价格机制等方面提出优惠和扶持措施:

  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可按规定不参与生产经营收益分配。同时,鼓励发展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直接注资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是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重大水利项目,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实行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需要政府制定价格的,既要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又要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社会公众利益等因素;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进行合理补偿。

  四是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意见》提出加大重大水利工程信贷支持力度,完善贴息政策。

  五是推进水权制度改革。《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鼓励开展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

  企业投资经营,政府服务监管

  水利工程有防洪、供水、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公益性功能,而社会资本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如何协调两者关系?

  汪安南说,《意见》明确规定,社会资本履行投资经营权利义务,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管理负总责。依法承担防洪、抗旱、水资源节约保护等责任和义务,服从国家防汛抗旱、水资源统一调度。同时,政府必须加强服务与监管。《意见》重点从加强信息公开、加快项目审核审批、落实应急预案和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加快项目审核审批,《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为预防和应对水利公共服务突发公共事件,《意见》提出在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时,政府可采取应急管制措施。

 

 
上一篇:新华社:五大举措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水利——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解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建设
下一篇:关于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座谈会议纪要
Copyright @ 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www.mongwater.com  联系电话:0471-5254803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C座  蒙ICP备14001845号-1 营业执照 蒙公网安备 15019002150246号
本站支持IPv6访问